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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发文要求进一步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2022-03-30 1195人阅读 来源:网络转载

江苏省进一步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配套检疫规程要求,切实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并于3月25日组织开展全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要求云培训,详细解读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要求。

此次培训针对当前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着重从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模式、工作程序及分级监管要求方面进行了解读。一是针对部分地区官方兽医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可实行产地检疫“官方兽医+协检员”的配套检疫模式,官方兽医负责许可出证、监督指导协检员实施产地检疫,同时养殖场应明确专人负责检疫申报、协助官方兽医实施检疫;二是针对部分养殖场(户)报检意识低的问题,加强检疫申报制度的政策宣传,在检疫申报点显要位置公示检疫人员及其负责片区、工作时间等信息,引导养殖场(户)依法报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报检情况,合理安排出检人员和出检时间,做到既方便养殖场(户)的动物调运,又维护检疫人员合法劳动权益;三是针对基层对产地检疫工作要求把握不准的问题,本次培训明确了现场检疫“三核查两记录”的工作要求,即一查养殖档案等资料、二查畜禽标识、三查临床健康,一是记录《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单》,二是记录现场检疫视频或照片,促进产地检疫规范开展;四是针对规范检疫出证的问题,加强产地检疫事后监管,实行产地检疫出证情况分级核查和半年报制度,强化对核查中发现问题的实地督导。

培训要求,各级动物检疫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动物检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迅速传达检疫工作新要求,加强对官方兽医及协检员的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落实落细岗位责任,严肃产地检疫“五不得”工作纪律,切实提升全省产地检疫工作水平,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

市县两级动物检疫工作分管负责人、从事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官方兽医等共计2000余人参加了线上培训。信息来源: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辽宁省:进一步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在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春季是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重大动物疫情高发期。当前我省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受疫情管控措施影响,部分地区存在饲料、兽药、疫苗、活畜禽运输困难,春季集中免疫难以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不到位等问题,养殖场饲养管理水平下降、强制免疫不到位容易引发重大动物疫情。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压实政府属地、部门监管、生产主体三方责任,抓细抓实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努力确保全省重大动物疫情形势稳定,坚决防止“两疫叠加”。

二、加快建立强制免疫屏障

各地要按照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春季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的通知》(辽防指办发〔2022〕2号)要求,在严格遵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春季集中免疫工作,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当”。鼓励养殖场户自主实施免疫,要采取无接触方式配送疫苗。确需村级动物防疫员免疫的,免疫操作要采取差异化、错峰化方式,工作过程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和接触,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省厅将实施春防工作周调度制度,各地要确保4月30日前完成春防工作。

三、抓好重大动物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各地要坚持重大动物疫情排查网格化管理,分片包村包场将责任落实到人,畅通疫情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隐患。要及时对病死畜禽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要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一旦发现疑似疫情,要“早、快、严、小”果断处置,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四、切实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各地要组织专家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点,采取微信、网站、网络多媒体等形式,加强养殖场生物安全管理的培训,指导养殖场户加强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防控措施,强化人员、车辆、物资的管控,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

五、协调保障动物防疫物资供应

各地要协调相关部门保障动物防疫物资有序供应,积极为动物防疫物资相关企业办理运输通行证,建立“点对点”运输绿色通道,确保春防所需强制免疫疫苗、消毒药、防护用品等进场、进村的运输通道畅通。信息来源:辽宁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

指挥部办公室


江苏苏州:推行综合屠宰模式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行业发展和生态环保协同并进,大力推行综合屠宰模式,加强行业安全和智能管理,持续推动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屠宰企业提质增效。一是压缩企业数量。充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经济调整等有利契机,采用企业合并或引入国资等方式异地新建多个综合屠宰中心,建设现代化屠宰流水线和立体仓储,实现土地效益和屠宰产能“双增长”。全市持续关停34家生猪屠宰场,现保留9家生猪屠宰企业,基本实现从“一镇一场”到“一县一场”的突破和飞跃。在牛羊集中屠宰上,持续关停59家肉羊屠宰点和2家肉牛集中屠宰场,现仅保留5家牛羊集中屠宰场,全部实现集中挂宰、同步检疫。二是提升企业质量。现有5家屠宰企业完成以现代化屠宰流水线和污水环保治理为重点内容的技改升级,共安装9台自动化劈半机器人,完成4个待宰圈密封管理和臭气集中处置系统。全市累计完成2家国家级和4家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三是延长产业链条。推动屠宰企业产业布局前移,拓展品牌畜产品市场销售。2家生猪屠宰企业开设平价猪肉农贸市场,4家屠宰企业创立“苏梅黑猪”“苏太牛肉”等品牌,拓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满足多样性消费需求。

二、实施屠宰行业智能管理。一是信息管理全覆盖。开发智慧畜牧屠宰管理模块,实现屠宰企业从活猪进场到猪肉出场的全程数字化管理,每日形成屠宰分析报告。同时运用肉品品质合格证打印模块,与检疫合格证同步关联赋码,形成追溯二维码。二是无害化追溯全链条。在屠宰环节病死猪和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上,由官方兽医赋码,屠宰企业消码,形成闭环管理,并且同步关联财政补贴资金,实现处理数字化、追溯链条化、档案信息化。三是风险预警零容忍。新增屠宰环节病害产品风险预警模块,针对屠宰企业病害产品异常超过阈值,及时发出风险预警信息,提升精准监管能力,确保做到零容忍。

三、提升安全隐患风险管控。一是筑牢质量安全防线。提升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队伍建设,采用理论+实操形式,完成105名品检人员全员培训考核,全面落实“线上有岗、岗上有人、统一着装、在线检验”管理要求,守好肉品品控安全“第一岗”。二是织密防疫安全网络。全市9家生猪屠宰企业全部建成标准化非洲猪瘟快速检测实验室和具备高温冲洗功能的洗消中心,严格执行非洲猪瘟自检和车辆凭消毒证出场制度,定期开展非洲猪瘟防控评估工作。开展屠宰企业非洲猪瘟3轮飞行检查和1轮病死猪专项监测活动,累计采集样品超过2500份,主动研判疫情输入风险。三是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开展屠宰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培训班,组织推磨式交叉互查、第三方服务企业专项检查、动物卫生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系列活动,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消除行业生产安全隐患。信息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天津市扎实开展消毒灭源和疫情监测工作

坚决消除动物疫情风险隐患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春节和冬奥会期间动物疫情持续稳定,1月以来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同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冬春季动物防疫消毒灭源行动和新冠疫情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集中监测工作。

消毒灭源行动期间,累计投入各类消毒药品87.7吨,消毒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公路检查站等重点场所1.68万个次,畜禽运输车辆0.89万辆次,出动技术人员0.79万人次,开展技术指导服务0.75万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1项。集中监测期间,累计采集家畜家禽组织、全血、棉拭子等样品0.31万份,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猪瘟、新城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的病原学检测0.78万份,结果均为阴性;采集畜禽血清样品0.48万份,开展血清学检测1.28万份,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到国家标准。

目前,天津市正在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行动。下一步,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将扎实推进非洲猪瘟防控、强制免疫、疫情巡查报告、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等重点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信息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