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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检查实施方案》发布

2020-11-16 1503人阅读 来源: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农办牧〔2020〕50号)要求,我中心定于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5日组织开展2020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检查,现将《2020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1月6日


2020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

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重点
各地非洲猪瘟防控、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先打后补”、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范围
省本级、1个市(地、州、盟)及所辖的1个县(市、区、旗)、2个乡镇(苏木)。被检查县由我中心从2019年秋防各地上报的备选县(市、区、旗)中随机抽取,并在检查组到达被检查省后告知。
三、检查内容
(一)省级
查文件、听汇报,重点检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
1. 查阅文件资料
1)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非洲猪瘟防控相关文件的转发,包村包场排查、入场采样监测,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关键措施部署落实情况等;
2)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情况,包括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开展情况,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水平,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情况;
3)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国办发[2019] 31号、44号文件中体系建设相关内容落实情况,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开展情况等;
4)动物疫情应急管理情况,包括突发疫情应急管理情况,国家下拨防疫物资储备及使用,省级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及落实、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核查、重大动物疫情处置情况等;
5)全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监测结果分析、应用与风险评估情况,对病原学阳性的处置、报告、样品送检情况等;
6)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净化示范创建,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等;
7)强制免疫疫苗管理情况,包括冷链建设及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废弃疫苗及空瓶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等;
8)边境省份对边境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免疫等防控措施落实、应急工作准备情况等。
2. 调查了解
1)猪A型口蹄疫免疫情况;
2)一类地区奶畜布病免疫情况;
3)小反刍兽疫免疫和监测情况,有条件的省份退出免疫的基础和意愿。
(二)地市级
听取全市秋防工作情况汇报。
包括:秋防工作部署情况,免疫、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免疫工作组织实施情况;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体系队伍建设情况;边境省份的边境地市动物疫病防控情况;兽医实验室建设管理情况。
(三)县级
查文件、听汇报、看现场、召开座谈会,检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整体安排及秋防完成情况。
1. 查阅文件资料
1)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关键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包村包场排查、入场采样监测情况等;
2)秋季集中免疫工作组织形式和落实情况;
3)动物防疫机构队伍情况,包括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设立、乡镇畜牧兽医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等;
4)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开展情况;
5)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6)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和冷链配备情况。
2. 现场检查
1)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和消毒等工作开展情况;
2)县级:兽医实验室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疫苗管理和冷链配备情况等;
3)乡镇:免疫档案、包村包场排查记录、疫苗管理和冷链配备情况;
4)养殖场户:消毒情况、免疫档案、防疫制度及落实情况。
3. 现场采样
1)在被抽查县内,按照以下要求采集血液样品:
随机抽查4个中小规模饲养场,其中2个家禽养殖场(1个鸡场、1个水禽场,没有水禽场的再抽查1个鸡场)、2个家畜养殖场(原则上1个猪场、1个牛场或羊场)。每个家禽养殖场至少采集全血样品30份,每个家畜养殖场至少采集全血样品15份。(中小规模饲养场是指禽存栏量在1000-10000羽,猪存栏量在50-1000头,牛存栏量在20-200头,羊存栏量在50-1000只。)
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至少随机抽查5个养殖户,至少随机采集牛或羊全血样品20份、禽全血样品20份(来源均不少于5个养殖户),两个乡镇有效样品总数不少于80份。暂时不对散养户的猪进行采样
抽查一个活畜屠宰场,采本省家畜全血样品20份。
2全省至少采集190份畜禽全血样品,其中,牲畜全血90份:2个家畜养殖场共30份,2个乡镇共40份(牛、羊),1个活畜屠宰场20份,应兼顾猪、牛、羊的全血样品数量比例;家禽全血100份:2个家禽养殖场共60份,2个乡镇共40份。
在进行猪的全血样品采集时,同时采一份抗凝血。
四、检查时间
20201116日至25日期间开展检查,每个省份检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天,确保不晚于1125日前完成检查工作。
1125日,各检查组组长到北京飞天大厦报到(地址:北京市东二环广渠门南街5号,电话:010-67778000),并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检查材料。
1126日,各检查组组长参加秋防检查总结会议,结合检查情况,集中研讨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的政策措施建议。
五、有关要求
(一)检查工作总体要求
1.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检查方案要求实施检查。具体抽查乡镇和养殖场(户),由检查组到县后指定。
2.各检查组要全程参与现场采样工作,采样数量不少于规定数量,对样品采集、保存、运输等工作严格监管。
3.各检查组在检查期间,要严格遵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各检查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按标准食宿并自行结算相关费用。
(二)现场检查要求
1.疫苗类:订购单据、出库单据等。
2.资金类:财政部门核拨资金文件等。
3.物资储备:现场清查实物,查验出入库管理台账。
4.免疫档案:乡镇免疫档案与养殖场户的免疫档案一并核对。
5.包村包场排查记录:日常开展排查工作记录。
6.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运用情况,日常监测记录与日常采样表核对。
7.被检查县协助进行现场检查,提供与检查内容相关的文件。
(三)采样要求
1.全部采样工作(采血、记录、编号、保存、运输等)由地方有关人员协助检查组完成,采样所需器械由各省提供。
2.同种动物采样先到养殖场,后到散养户。规模场采样时,同一规模场尽量选取不同日龄的动物。散养户采样时,两个乡镇不少于5户。
3.家畜样品每份不少于5毫升全血,家禽样品每份不少于2毫升全血。在进行猪的样品采集时,要求采一份全血不少于5毫升,同时采一份抗凝血(含EDTA抗凝剂)不少于1毫升。
4样品编号以“A01A30B01B30C01C30D01D30E01E20F01F30”(字母与数字间不要加任何符号)模式编写。不同种类动物以不同英文字母标记(猪A,牛B,羊C,鸡D,鸭E,鹅F)。猪的全血样品用A标记,猪的抗凝血用K标记。用防水记号笔清晰标记。
5.采样人员采样时要做好消毒和防护工作。
6.采集样品应具有相应的质量保障和储运措施。
(四)样品包装与封存要求
1.同一种动物的血液样品采用独立小包装,并于包装袋(箱)上写明省名和县名;如采集的某一样品被迫废弃,应在原始采样单中删除相应记录。
2.样品采集后立刻做好标记并用标签封存好(检查组人员签字)。
3.样品送达北京前,封存标签不能涂改或破损。
(五)样品运输与检测
联络员必须在现场采集样品结束后24小时内携带样品返回北京,并将样品送我中心兽医诊断室,样品由我中心兽医诊断室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测。请各地做好协调工作,并协助联络员办理样品运输事宜。
(六)交换意见
检查完成后,检查组应当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省份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七)填表要求
所有表格填写之前须仔细阅读表格及下面的相关备注或填表说明。应完整、清楚、工整填写,不得使用省略或简易符号替代,不得随意对表格进行合并或删除。尤其要记录清楚畜禽免疫背景,如是否免疫A型口蹄疫疫苗,重组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的生产厂家。
整套表格原件和复印件跟随样品带回,其中,表格复印件交我中心兽医诊断室,表格原件由兽医诊断室转交我中心防控应急处。
(八)报告要求
1.检查活动结束后,各组组长须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检查材料,包括:
1)组长汇报材料(包括被检查省份秋防工作亮点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的政策措施建议等1000字左右)一式4份及电子稿;
2)各省秋防总结报告1份及电子稿;
3)抽查县的综合报告1份及电子稿;
4)表1至表5的电子版(Excel表格在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下载)。
2.各省秋防总结报告内容:本省秋防工作概况,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其他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开展情况、亮点和经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情况,包括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开展等情况;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情况,包括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乡镇畜牧兽医管理及运行情况等;动物疫情应急管理情况;全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开展以及监测结果应用情况;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净化示范创建、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情况等;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边境省份对边境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情况、免疫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应急工作准备情况等),调查了解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猪A型口蹄疫免疫情况,一类地区奶畜布病免疫情况,小反刍兽疫免疫和监测情况、有条件的省份退出免疫的基础和意愿,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来源: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